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關於引用與抄襲

Photo Credit:老葉

不論是寫論文或是寫科普,免不了都會參考一下別人的東西。但是參考之後的引用,需要註明資料來源。

比方說,我今天要引用愛因斯坦說的「只有兩樣東西是沒有極限的,其一是宇宙,其二是人類的愚蠢;但宇宙可能是有極限的。」(Two things are infinite: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tupidity; and I'm not sure about the universe.),我可以有兩種寫法:

【一】直接寫在前面。

個人認為,就像愛因斯坦說的「只有兩樣東西是沒有極限的,其一是宇宙,其二是人類的愚蠢;但宇宙可能是有極限的。」(Two things are infinite: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tupidity; and I'm not sure about the universe.)。

【二】附上這段話,加個(註),然後在文章的最後寫明出處。

個人認為,「只有兩樣東西是沒有極限的,其一是宇宙,其二是人類的愚蠢;但宇宙可能是有極限的。」(Two things are infinite: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tupidity; and I'm not sure about the universe.)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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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1. 引用自 Albert Einstein

但如果是如下面這樣寫,就是抄襲、剽竊:

【三】

個人認為,只有兩樣東西是沒有極限的,其一是宇宙,其二是人類的愚蠢;但宇宙可能是有極限的。


或許有些人會覺得,有什麼大不了?但這件事情很嚴重啊,這是把別人的智慧財產給據為己有,以現實的觀點來說,可能會上法庭;以道德的觀點來說,這是不道德的行為。

在我的課程裡,我都嚴格的要求同學,不可以抄襲。引用附上來源、整段話引用加上引號並附上來源,這些都是允許的;但沒有附上來源,把別人說的話據為己有,這是不對的。

當然,現在在台灣要努力提倡這個價值,不免有些老古板,尤其當政府帶頭抄別人的創意、還當作沒什麼大不了的時候,要在學校裡嚴格執行這件事,真的蠻尷尬的;但我還是覺得,不管外面如何的風雨飄搖,大學還是應該要把正確的價值觀教導給學生的。

p.s. 在國外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跟國內可是大大不相同。我有個學長,當年考博士資格考的時候,被抓到抄了某一篇paper的「一句」,不管他的東西寫得再好(我們是考non-thesis proposal,提出一個與論文無關的研究專題),當場就被當了。是還好只有「一句」,否則就要回家了。
學長後來被要求重寫一個non-thesis proposal,不能用上次的題目...
當時我覺得不可思議,教授真的很厲害,只抄了一句也抓得到?等到自己當老師時才發現,其實大學生能寫出怎樣的文章,老師看久了都心裡有把尺。不是自己寫的,很容易被發現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