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

申請入學時不必做的事

隨著上週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的結果放榜,高三學生們就開始忙著準備備審資料。以前都是負責審別人,今年自己的小孩也成為被審的莘莘學子的一員,才發現可能是因為不知道審查標準是什麼(畢竟,簡章上是不會說的),高中老師之間充滿了許多莫名其妙的傳說,彙整起來就讓整個申請的過程成為非常、非常、非常勞民傷財的過程。姑且不論為了要申請要交的報名費(最便宜的也要一千大洋起跳)、以及交通費(除非你住在天龍國,那裡的大學密度比較高,否則要能夠花1000元以下的交通費是mission impossible)、還有因為交通費而衍生出來的住宿費,這些大概都沒法子省;但是在我看來,高中老師們口中的種種建議,使整個申請入學的過程變得像一齣荒謬劇。

既然過去N年我都是審別人,就在這裡提供一下大學「教授」(呵呵,我比較喜歡被叫做老師)是怎樣看備審資料,以及怎樣口試,希望可以省下高三學生們不少錢。

一、穿:高中老師常常叫女生一定要穿裙子,還特別強調穿長褲很不正式;其實根本沒有那回事。我們口試過穿長褲的女生、也口試過穿牛仔褲的女生,從來沒有任何一個老師在意過學生不是穿著長度剛好的裙子(說真的裙子要多長或多短叫做剛好,我不知道),只要不是奇裝異服,或是穿著一套數萬元的套裝(這應該扣分的效果比較大)來面試,很少老師們會特別去注意學生穿什麼。不要忘了大學老師們在大學裡看過各種各樣奇裝異服的學生,,老師們早就看習慣了,也很了解眼前的這小子/姑娘將來如果來這個學校,跟現在他們每天看到的這些大學生也是一樣。所以只要穿得整齊、清潔,即使是穿高中制服來面試,也不會有人在意。絕對不要為了面試去買這一生中可能不會再穿的衣服!如果你平常不穿裙子,就不要買裙子。

二、鞋:絕對、絕對不要穿高跟鞋!如果你家附近有大學,請花點時間去看看大學老師,看看有多少人穿高跟鞋!答案就是很少。高跟鞋會讓你舉步維艱,提高你口試當天的stress level。既然我們都很少穿,沒有人會自己不穿卻要求別人穿,再者口試的時候老師們都坐在桌子後面,你從門口進來也沒幾秒鐘,誰會去看你穿什麼鞋啊!當然拖鞋、涼鞋看起來太不正式,應該要避免;除此之外,只要是把腳趾頭包起來的鞋子,不要太搞怪(發光鞋....),不會有人在意。

三、備審資料:有些高中生會認為,一定要把備審資料弄得美美的,要全彩印刷、要裝訂、要弄個美美的封面....其實大學老師們根本沒有在看那些,我們要在幾天內看完幾十份的備審資料,沒有人有空去欣賞你的封面有多美。而且這也不是重點,我們只是從備審資料裡面整理出這位同學過去簡單的經歷,找出值得問的點,如果這個學生說他做過小論文,我們就會看看他的論文做了什麼,從裡面找問題去問他,所以不要在備審資料裡面吹牛,說你做過你其實從來沒做過、或只是插花一下根本不熟的事,這樣只會讓你在口試當場自曝其短,提高你不被錄取的機會而已。至於備審資料作得有多美,我們根本不在意,畢竟我們又不是美術系(如果是美術系,可能會要你當場畫一個圖,所以備審資料畫得再美影響也不大。),而且老師們都很清楚現在外面有公司在幫學生做備審資料,所以真的不需要花很多精神來努力提高你備審資料的藝術價值。倒是除了不能在備審資料上吹牛/撒謊以外,另外有幾個大忌絕對不能犯,就是不能把要給B學校的備審資料寄給A學校(絕對會讓你被秒殺!不要懷疑,真的發生過),或是連個訂書針都捨不得用,讓你的備審資料在拿出信封的那個moment就立刻「散了了」,這樣一定扣分效果十足的。另外是格式過度凌亂也會有扣分的效果(我是說過度凌亂喔,沒有說要請專人排版),畢竟讓老師看到在同一段裡面字體忽大忽小,行距忽寬忽窄,每一行長短不齊(又不是寫新詩),多少會影響到老師對你的印象。

四、口試時的談吐:有些學生一來就先背一段英文自傳,似乎認為這樣可以幫自己加分,其實效果很低。大學老師們都很清楚高中生的英文程度到哪裡(每年不都會公佈指考英文均標嗎?),所以在我們看來背自傳跟背英文課文也差不了多少,就省了吧。口試時倒是要記得絕對不能嗆老師,除非你已經打定主意不要念這間學校(那還來口試幹嘛?),還有有時老師會挑你備審資料裡面的幾個點問你,可能會答不出來,這時候不要恐慌,更不要哭、鬧,這些行為除了降低你被錄取的機會以外,沒有任何好處。

拉裡拉雜說了一大堆,簡單來說,去口試時就是要穿得整齊清潔,準備一份翔實的備審資料,資料要整理好,不要寫自己沒做過的事,至於資料的藝術價值?弄得再美也加不了幾分,所以就把這個精神留給真正有用的事吧,光是寫那些表格就已經很傷神了,有些學校的線上表格的字真夠小,而且每個學校的介面都不一樣,光要找到那些報名表、報名網站就已經夠昏頭的啦,何必把精神用在不必要的事情上?

參考閱讀:申請入學時不必做的事(二)申請入學面試要注意的一些小事

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

除了心痛以外...

我們最近一直在談霸凌,但是新聞記者只有三分鐘的記性,通常事過境遷後再也沒有人去關心受害者,大家也假設應該有個happy ending。

讓我們看看最近在CNN專欄上的這篇文章:

A 5-year old boy, a tragedy without end.

艾瑞克五歲時,當附近鄰居的兩個小孩要求他幫他們偷東西,他拒絕了。

兩年後,那兩個小孩把艾瑞克跟他的哥哥德瑞克騙到附近一棟大樓裡,將艾瑞克由14層樓高的窗戶摔下去。

細節我不想多說,文章裡面有。

德瑞克曾試圖要救回自己的弟弟,但是那兩個小孩咬他,使他不得不鬆手;在他們放手讓艾瑞克摔下去後,德瑞克用盡全力衝下去想要救自己的弟弟,因為他相信,只要他跑得夠快,應該是來得及的!

當然是來不及。我們不用去苛責為何德瑞克會這樣想,對於一個八歲的孩子,你要怎麼跟他解釋重力加速度的問題呢?

當然那兩個小孩被判刑了,可是德瑞克呢?

心理治療師說,他不斷的做惡夢,夢見自己的弟弟死亡的樣子,他覺得自己很沒用,因為作哥哥的竟然沒辦法救弟弟一命。

心理治療師說,德瑞克的情感好像都沒有了,他擔心德瑞克將來會變成什麼樣的人。

那是1994年的故事。

2006年,德瑞克因為在一次烤肉聚會中開槍殺死一個人,在最近被判有期徒刑45年到終生監禁。

我們看到了霸凌的影響,但是除了心痛以外,我們能做什麼?

零體罰是答案嗎?我想我們需要的是家庭教育,以及學校教育。

我們還需要社會教育。

我們不需要激進式的想法,故事裡的那些孩子,家裡從來不管,社會彷彿也拋棄了他們。

我們不需要有人說:「啊,那只會發生在美國啦!台灣不會啦!」

不會嗎?看看最近發生的很多霸凌事件,跟這件事其實也相差無幾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