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收到非常多畫重點的備審資料,說真的,撇開
幫老師畫重點是對於老師閱讀能力的一種侮辱不提,以下提供一些我自己以及同行老師們的意見:
一、如果覺得這件事很重要,請
舉例說明,而不是畫重點。
多花點篇幅證明你自己做過這件事,比
紅字加底線強過百倍。
二、
個人特質不宜畫重點。
為什麼?舉例來說,我收到整頁畫滿重點的申請入學資料,然後作者在資料裡面說自己很會整理資料...如果真的很會整理資料,就應該知道「一頁的重點不宜超過三個」以及「滿頁都是重點就是沒有重點」。
三、一頁的重點
不宜超過三個,畫重點切勿以紅字或螢光標記的方式。
紅字與螢光標記其實很刺眼,建議的標記方式以同色黑體(加底線)比較適合,不過如果只是單純的標重點卻沒有舉例,其實要老師們相信
很難啦。
最後,大學老師們並不是在看到學生的時候才開始看備審資料。如果在口試現場有任何舉動讓考生懷疑我們之前沒看過,這純粹是誤解。要知道,我們一個人要看幾十份資料,雖然事前都看過,但是到了現場還是會有記憶裂痕,想不起來動手翻資料並不代表之前沒看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