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23日 星期二

關於出差與演講經費的一點小感想

圖非當事演講。

因為昨天幾位朋友不約而同的討論起演講費的問題,由於敝人過去混過蠻多年行政的,忍不住要來小小吐槽一下。

其實從至少十年前到現在,學校與公務體系的演講費就是死豬價1600/hr外加交通費實報實銷(但不包括計程車資與捷運,除非地點在很偏僻的地方),但是外面早都已經不知道到多少錢了,所以要請到願意來講的人是越來越困難。

但是我們在天龍國的長官們可不覺得1600/hr沒有競爭力,甚至在多年前,為了「防弊」,還定下同一學校的老師只能領半價,也就是800/hr;還曾經一度規定,只要是「同一區」(如北二區),就是只能領800/hr(但是北二區可是從台北到花蓮啊!)!

為什麼會這樣規定呢?我聽過的理由包括以下兩點:

一、找本校老師演講,根本就是圖利自己人,變相幫同事增加收入。

二、本校老師在本校演講,沒有帶進新的觀點,對教師的助益有限(就是遠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的意思)。

更妙的是,有些私校的會計,更是致力於防弊,於是不准老師用台鐵的會員訂公務票、也規定老師們不可以用信用卡/會員卡結帳。理由是:這樣累積里程換免費票、回饋金跟紅利是圖利老師。我還聽過西部的學校在高鐵通車以後,不許老師申請旅館,說當天坐高鐵回家就好了...其實旅館的經費申請不也是有上限?比起來到底是坐高鐵便宜還是旅館便宜呢?而且有時候研討會開完已經很晚了...

其實老師都很忙、出差很辛苦,就算累積里程或回饋金、紅利,有那麼嚴重嗎?

其實一小時的演講至少要花三小時以上的時間準備,而在準備前花在收集資料的時間上更是無法計算,理想上至少也要3000/hr比較合理吧?!

總覺得我們管錢的長官們做最多的就是防弊,但是用種種規定把老師綁得動彈不得,讓我們請講者的選擇變得很少(有些講者一聽到是學校,就馬上謝謝再聯絡了),這樣對於激發老師的創意或增進老師的知能有什麼幫助嗎?

我自己因為知道學校與公務機關的苦處,所以對於演講的邀約,除非真的有事,我都還是會答應;但有時也會遇到很離譜的邀約單位,叫我自己去也就算了,連地點也說不清楚、也沒有人來帶,讓我覺得一整個OOXX...這種單位以後就可以不用再聯絡了!

花絮一:個人遇過因為邀請來演講的講者只有大學學歷,被規定不可以給他1600/hr,說大學畢業只能拿1200/hr的樣子。有一次在上人前面提起這件事,上人說:那我只有小學畢業,我去演講拿多少?

花絮二:有一次我去台中參加科普論壇,申請學校的研習補助。教資中心(本校的教師發展中心)都通過了,沒想到後來會計室打電話來:「老師我們覺得這個活動跟你的專長不符。」
我就問他:「所以你比我還清楚我的專長是什麼嗎?」
然後他馬上就結巴了...「老師我不是這個意思啦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