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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並不是不干我們的事,你不找政治,政治還是會找上你。
因此,從今年開始,要拜託大家選舉投票的時候先想想:他的政見是什麼?對我們有長遠的好處嗎?
另外,不要只是因為以下理由就投票給他:
一、我認識他,他人很好(我們不是選好人好事代表,人好不見得適合當民意代表)。
二、他曾經幫我喬罰單、違建、關說...(明明就是違法的事還硬要人幫忙就是你不對,竟然他還幫忙,更加不對。他幫你喬就是希望你下次投票給他,這樣一直惡性循環台灣永遠不會好)
三、他出席我家/我朋友家/我親戚家的婚喪喜慶,給我面子。(我們要斷絕這種跑場文化,民意代表光跑場都不用做事了。為了您的面子,就值得把你們那一地區的未來N年都交給他嗎?)
四、他到我們家這裡掃街拜票,跟我握過手!他每天都到路口站著,好辛苦喔!(來來來,換我跟你握手!我們每天都來上班也很辛苦啊!)
我今年不投給挑動族群仇恨的人,不管是挑動藍/綠,本省/外省,台灣/大陸,只要做這種事的,我都不投他!我們應該把眼光放到候選人的政見去,如果他的政見空洞,只會說別人是藍的、綠的、本省、外省、大陸、台灣,請他自己回去族群的醬缸裡慢慢爛掉吧!